【辦事指南】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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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指南】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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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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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補貼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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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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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巴中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巴財社〔2017〕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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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像/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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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下列人員: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非畢業年度在校大學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在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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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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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培訓補貼個人申報審批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者,可不提供此證)、職業培訓合格證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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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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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由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或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入到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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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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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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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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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就業服務管理局二樓創業指導科(江北濱河路87號,新中醫院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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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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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服務(巴中招聘網)電話“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