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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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辦事指南
一、適用范圍
就業困難人員。
二、設定依據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式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5]38號)第三(十四)“加強對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補貼。”
(二)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川財社[2016]182號)第十三條第二款: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三、申請條件
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
四、申請材料
(一)《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靈活就業證明材料;
(三)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四)本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信息。
五、辦事流程
(一)補貼申請
1.線上申請:服務對象登陸線上平臺自助填寫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信息,系統按業務校驗規則通過后,服務對象簽名確認,提示服務對象上傳、建立申報材料電子檔案;
2.線下申請:服務對象持申報材料原件到就近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窗口、基層平臺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補貼信息,系統按業務校驗規則通過后,服務對象簽名確認申請信息,受理機構代為上傳、建立申報材料電子檔案。
(二)補貼初審復核:縣級及以上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初審復核,簽署初審復核意見,并入庫。
(三)補貼公示:初審符合補貼條件的,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并在縣以上人社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的,簽署公示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復核。
(四)補貼審批及撥付:財政部門復核同意后,將補助資金劃撥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基本賬戶,再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支付到申請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者本人。
(五)結果反饋:財政部門確認并支付成功后,就業部門將支付情況記錄到業務系統。
六、辦理類型及時限
承諾件。辦理總時限:60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無
轉外環節辦理時限:公示7個工作日,人社局審核、財政局復核53個工作日。
七、收費情況
不收費。
八、辦理結果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發放。
九、數量限制
無。
十、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網上辦理(原件核驗),到現場次數1次。
十一、辦理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一)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現場辦理地點
巴中市巴州區江北濱河北路中段87號(巴中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就業援助科)208室。
(三)網上辦事大廳
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zyshbzj.cnbz.gov.cn/
(四)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827)12333
政務服務熱線(監督電話):(0827)12345
十二、注意事項
申請者必須先進行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再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審查工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