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績效考核】與【人事考評】兩個概念,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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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本土管理咨詢公司里面,北京xx公司應該說是一流的。很多人都知道華為公司、深圳華為、中國華為,他們的華為基本法,就是北京的這家公司幫他做的。那么現在有一家規模較大的華東企業,他們也是請的北京這家咨詢公司幫忙做的績效考核,而且他們還把華為作為他們的標桿來學習,他們的口號就是向華為學習。
可是他們在聽到李澤堯老師的管理課程之后,就把北京公司幫他們做的績效考核做了改變:把之前的關于 【行為的考核】 部分,給取消、去除了!這里面的道理在哪邊?有興趣者可以看看李澤堯教授關于“管理=過程+結果”、“管理的焦點”等管理學思想和方法,具體地說,就是《有效管理十八項技能》里面所講到的“李氏八字真言”:過程規范+結果標準。績效考核,就考核這八個字,這才是以事為本、實事求是、以事管人、量化管理可以到位、管理可以落地的方法!很多之前的管理學思想,總是把帶人與管事混淆、分不開。實際上,按照李澤堯的“中國式績效考核”思想,對人的考核本質上不叫考核,而是叫考評,他只是在做評價、對人做評價,李澤堯把它叫做【人事考評】——這些基本概念搞清楚,績效考核才不會概念混亂、才不會“事情不好做”。
所以,即使是向華為學習,也不能生搬硬套、也不能簡單照搬過來。
之所以績效考核中應將關于行為的部分去掉,乃因為他的錯誤是考核的焦點放到人上面去了,而,績效考核應該以事為焦點——請注意:我們不是考核張經理這個人,而是考核張經理的【工作】,切記!
對張經理這個人的【評價】(注意:不是考核,而是評價)叫人事考評、不叫績效考核。
做HR的,經常要為公司招聘員工、干部,天天要為老板考慮用人的問題、如何發揮人力資源功效的問題,所以,經常在幫助老板觀察干部、有點像組織部,暗暗地觀察、下結論,“這人行不行”——這些,都是在“相馬”!
但是,績效考核不是相馬,而是賽馬!
上崗位之前、或者換崗(HR的職責)之前,需要相馬。但是,上崗之后,需要的就不是相馬,而是賽馬!
所以,區分【績效考核】與【人事考評】兩個概念,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