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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時間: 2015-09-12 10:04 分類: 勞動法苑 來源: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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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關于《四川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
《四川省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
工作方案》、《四川省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
工作方案》、《四川省促進農村勞動力
轉移就業工作方案》等促進重點
群體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辦函〔2010〕10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國土資源廳、省農勞辦牽頭制訂的《四川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四川省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工作方案》、《四川省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方案》、《四川省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促進高校
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2010年)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為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繼續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9〕30號)精神,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實現就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兩個加快”的戰略部署,圍繞“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的目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系列政策,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就業工作的突出位置,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大投入、健全機制,著力拓展就業渠道、強化公共服務、鼓勵自主創業、加大就業培訓、加強政策支持,努力構建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工作目標

力爭2010年8月底新學年開學前就業率達到75%;全年建立就業見習基地260個,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全年促進3000名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

三、工作措施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繼續組織實施好“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等專項計劃。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薪酬補貼、生活補貼等扶持政策。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組織、教育、發展改革、財政、公安、民政、衛生、科技、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扶貧、團委等部門和組織)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消落戶限制。支持知識密集型、勞動密集型和社會服務型等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在新增就業崗位時優先聘用高校畢業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切實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教育、工商、稅務、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聯等部門、組織和金融機構)

(三)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各類企業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積極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認真落實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單位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的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戶口、檔案管理、續聘、就業以及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等政策。(責任單位:教育、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國資委、公安、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

(四)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將創業教育列入教學培訓計劃,著力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構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綠色通道”,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扶持、項目論證等“一條龍”服務。落實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通過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大賽”、“高校畢業生創業計劃”、“高校畢業生創業導師計劃”,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園區”建設,加強輿論引導等綜合措施,促進3000名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科技、工商、稅務、農業、林業、水利、畜牧、團委、婦聯、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組織和金融機構)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職業指導。積極引導各大專院校建設一支相對穩定、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職業指導工作師資隊伍,將職業指導列為大學教育的必修課,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政策、求職心理、擇業技巧等教育,使每個學生在畢業前能夠接受系統的職業指導,為高校畢業生順利擇業求職奠定基礎。(責任單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

(六)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發布制度,廣泛收集和發布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招聘求職信息。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求職登記制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設專門的服務窗口,按規定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采取網絡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等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專項活動。(責任單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組織)

(七)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建立260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重點吸納社會責任感強、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管理規范的企事業單位加入見習基地,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按政策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和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府所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在大專院校積極組織開展職業資格培訓和專場職業技能鑒定,加快推行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積極推動高等職業院校開展“訂單式”培養。(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國資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團委等部門和組織)

(八)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常規檢查,規范各類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與聘用的高校畢業生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合理確定工資報酬,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工作,查處取締各類非法或違規職業中介機構,嚴厲打擊假借職介實施詐騙的各類犯罪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門)

(九)強化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通過大學生就業創業導航站和惠民幫扶中心,開展“愛心圓夢”家庭困難大學生就業援助行動,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實行重點幫扶,進行專項登記和跟蹤管理,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在高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和就業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應聘過程中的通訊、車船、住宿費等補貼,以及對就業困難畢業生的能力培訓及素質培養、拓展等,切實幫助他們順利就業。(責任單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民政、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組織)

(十)鼓勵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繼續學習。認真落實“專升本”招生計劃,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未就業專科畢業生繼續升學讀本科。在全省16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啟動“雙學位”教育試點,實行彈性學分制,提高學生就業競爭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延緩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責任單位:教育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督查,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領導、有機構、有目標、有措施、有經費、有實效。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高校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逐級落實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措施。

(二)加強溝通,齊抓共管。充分發揮各地就業聯席會議的作用,建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協調機制,加強溝通與聯系,及時互通信息,共商解難辦法。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并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大力宣傳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宣傳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高校畢業生客觀、理性、辯證地認識就業形勢,進一步轉變就業觀念,合理調整就業期望值,樹立“行行可建功、處處能立業、勞動最光榮”的就業觀,到艱苦邊遠地區、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各地要將促進高校畢業就業作為年度就業工作目標的重要內容,實行嚴格的目標管理,采取明察暗訪、督查督辦、定期通報等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單位:人、個

地  區

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人數

建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數

總  計

3000

260

成都市

1050

50

自貢市

120

10

攀枝花市

80

10

瀘州市

120

10

德陽市

180

14

綿陽市

200

15

廣元市

80

10

遂寧市

110

10

內江市

120

12

樂山市

120

11

南充市

120

12

宜賓市

120

12

達州市

75

10

雅安市

75

10

廣安市

70

10

巴中市

70

10

眉山市

80

10

資陽市

90

10

阿壩州

30

8

甘孜州

30

8

涼山州

60

8

四川省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
就業工作方案(2010年)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為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失業人員就業,幫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條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兩個加快”的戰略部署,以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為重點,以開展就業援助為支撐,通過鼓勵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等措施,多渠道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實現就業。

二、工作目標

將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特別是其中的“4050”人員、殘疾人、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及時提供有效的就業援助。全年幫助2萬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實現就業。

三、工作措施

(一)認定就業援助對象。民政部門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員的就業援助申請,將其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責任單位: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

(二)開發公益性崗位和社區就業崗位。要結合實際,大力開發勞動保障協理、公共交通協管、社會治安協管、環境衛生協管等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社區就業實體,開發社區服務、社區管理等就業崗位,優先安置符合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對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財政等部門)

(三)開展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針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的特點,組織有就業創業愿望的人員參加就業前培訓、再就業培訓或創業培訓。實行項目管理,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并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組織)

(四)鼓勵吸納就業和自主創業。對吸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扶持政策;對自主創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按規定提供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場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工商、金融等部門)

(五)開展就業援助服務。依托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以及惠民幫扶中心開設專門窗口,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開展政策咨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等援助服務;通過組織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參加招聘活動,或個別介紹、送崗位到家等形式,為他們及時提供就業崗位。(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團委、婦聯等組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特別是各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作為重要工作來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問題的具體方案,確保目標、責任、措施、人員、經費五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揮牽頭作用,負責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的組織協調,民政、財政、稅收、金融、工商等部門和工會、團委、婦聯等組織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和創業工作。

(三)完善聯動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社會救助與促進就業工作的聯動機制,將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社會救助申領條件與接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勞動等情況相掛鉤,形成促進就業的政策導向,鼓勵和引導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積極就業。

(四)加強督查督辦。各地要加強對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準確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五)加強宣傳報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大力宣傳就業援助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實現就業創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典型,大力宣傳用人單位吸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的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促進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單位:人

地  區

城市低收入家庭失業人員就業人數

總  計

20000

成都市

4750

自貢市

1125

攀枝花市

300

瀘州市

1000

德陽市

750

綿陽市

950

廣元市

650

遂寧市

750

內江市

1125

樂山市

1125

南充市

1375

宜賓市

1500

達州市

875

雅安市

425

廣安市

1125

巴中市

625

眉山市

800

資陽市

450

阿壩州

25

甘孜州

75

涼山州

200

四川省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方案(2010年)

(國土資源廳)

為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促進被征地農民特別是重大建設項目新增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兩個加快”的戰略部署,圍繞“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動員全社會各方面力量,通過項目吸納、開發公益性崗位、組織勞務輸出、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和落實社會保障等措施,使被征地農民得到及時有效的就業幫扶。

二、工作目標

為被征地農民特別是對“農轉非”的“4050”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幫扶,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全年幫助15萬名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就業安置。將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作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在征地時要把就業渠道、職業技能培訓、就業規模預測等作為重要內容,同時督促指導用地單位優先安置被征地農民就業。(責任單位:國土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

(二)鼓勵從事農業經營。發揮被征地農民的農業技能,幫助他們到農業產業化企業和農業園區務工或承包經營,在農村依法承包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林產業。(責任單位:農業、林業等部門)

(三)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積極開發適合被征地農民的創業項目,廣泛收集創業信息,將創業培訓、小額貸款、場地安排、開業指導、政策咨詢、市場信息、后續扶持等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改善創業環境,為被征地農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幫助,按規定落實就業扶持政策。(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金融、稅務、工商等部門)

(四)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多渠道開發適合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崗位,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吸納被征地農民就業。在被征地農民集中居住區積極開發保潔、保綠、保安、保序等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社區就業實體,開發社區服務、社區網點、社區管理等就業崗位,優先安置就業困難對象就業,并按規定落實崗位、社保補貼等扶持政策。(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商等部門)

(五)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多渠道籌集培訓資金,推行培訓項目管理模式,鼓勵引導被征地農民參加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重點對已有就業去向的被征地農民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增強就業能力和就業穩定性。(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六)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為被征地農民及時辦理失業登記,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大力組織勞務輸出,幫助他們實現異地就業。(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七)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地區實行異地安置的被征地農民,應納入安置地的社會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國土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財政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特別是各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解決被征地農民就業問題作為重要工作來抓。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責任問責制。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必要的人員和工作經費,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把工作做細做實。

(二)落實工作責任。國土資源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征收過程中的補償措施,及時兌現落實征地補償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財政、農業、林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收、金融、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通力合作、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強督查督辦。各地要加強對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準確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加強宣傳報道。各地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積極宣傳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的典型作法;宣傳被征地農民自強自立,不等不靠,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成功事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單位:人

地  區

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人數

總  計

150000

成  都

42000

自  貢

4000

攀枝花

700

瀘  州

5000

德  陽

12000

綿  陽

15000

廣  元

6000

遂  寧

7000

內  江

4500

樂  山

8000

南  充

13000

宜  賓

7000

達  州

8000

雅  安

2000

廣  安

3000

巴  中

1000

眉  山

5000

資  陽

6500

阿  壩

100

甘  孜

100

涼  山

100

四川省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工作方案(2010年)

(省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進一步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兩個加快”的戰略部署,堅持“穩定規模,調整結構,狠抓培訓,提升素質,注重維權,強化服務”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充實完善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和制度體系,統籌規劃和積極拓展跨地區流動就業、就地就近就業、返鄉自主創業等多種轉移就業渠道,全面推行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夯實工作基礎,提高服務管理能力,使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在規模上穩步擴大,在素質上不斷提升,為實現城鄉統籌、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全年轉移就業2100萬人,培訓技能人才126萬人(其中,在崗培訓50萬人)。農民工工作、生活環境和社會保障、權益維護、公共服務等有明顯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拓寬渠道,全方位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圍繞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自主創業和異地轉移就業三個轉移就業渠道,進行統籌規劃和分別推進。結合國家大力調整農業和農村產業結構,結合新農村建設,發揮政府投資項目對農民工就業的引導作用,發揮縣域經濟發展對就業的吸納作用,拓寬就地就近就業渠道。創造更好的創業環境,加強扶持創新服務,強化創業培訓,拓寬自主創業渠道。通過在輸出地建設勞務基地,在城市擴展并暢通企業用工及社會勞務的需求,拓寬異地就業渠道,并注意發揮市場調節供求機制作用與政策導向和公共服務相配合,有序引導跨地區流動轉移就業。(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移民、農勞辦、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和組織)

(二)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針對農民工群體特點、求職傾向和市場需要,大力實施分類培訓,組織開展實用技能培訓、企業上崗和技能提升培訓、預備制技能培訓,農民工回鄉創業培訓,注重提高培訓促進就業的實效性。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支持農民工回鄉創業、重新擇業,支持民營培訓機構和勞動密集型行業及企業開展技能培訓,大力實施勞務品牌戰略,提高補貼標準,整合培訓資源。以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定崗培訓為主,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移民、農勞辦、工會、團委、婦聯、工商聯等部門和組織)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系。依托鄉鎮村平臺,建立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調查統計制度,逐步實現農村勞動力就業狀況的動態管理,為分析判斷形勢、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就業服務提供有力的支持。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與勞務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開展多形式的協作,形成全方位的服務網絡。進一步建立完善全省農民工“遠程見工系統”,充分發揮就業信息平臺作用,力爭將網絡擴展到全省縣、鄉和大型用工企業,特別是農民工用工數量較大的企業,逐步形成城鄉、區域溝通的靈敏的市場信息網絡系統。(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司法、宣傳、統計、農勞辦、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和組織)

(四)切實做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工作。以“春風行動”為依托,切實做好信息服務、勞務對接服務、創業服務工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在廣泛收集和發布用工崗位信息,強化輸出地與輸入地間的信息對接,切實提高勞務對接的質量和效率,推廣點對點對接工作模式。建立相關的激勵和督促機制,通過派駐勞務工作機構,開展訂單培訓、政策協調、合作維權等方式,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做好做實。對農民工創業,積極提供創業項目推介、創業培訓、開業指導、信貸支持、后續跟蹤等“一條龍”服務,提高農民工創業成功率。(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扶貧移民、公安、司法、農勞辦、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組織和省政府駐外辦事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特別是各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明確具體進度安排、工作目標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結果有評估檢查的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農勞辦牽頭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發展改革、財政、教育、農業、林業、國土資源、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實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農民工培訓、就業、創業、維權等服務工作。

(三)加強督查督辦。省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與市(州)的對口聯系,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工培訓工作的督促檢查,并與當地政府及時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四)加強宣傳報道。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促進農民工的政策措施;宣傳提高技能素質的重要性,引導更多的農民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宣傳農民工創業的典型,引導農民工自主創業。

附件: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目標任務分解表

市(州)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萬人)

農民工技能培訓

總數(萬人)

其中:在崗培訓(萬人)

合  計

2100

126.00

50.00

成都市

194

16.75

4.80

自貢市

84

6.37

2.60

攀枝花

10

3.17

2.00

瀘州市

116

6.14

3.50

德陽市

103

6.61

3.50

綿陽市

126

7.50

3.20

廣元市

81

6.10

2.00

遂寧市

108

6.10

2.50

內江市

112

5.38

2.50

樂山市

85

5.39

2.50

南充市

185

9.29

2.80

宜賓市

123

7.01

2.50

廣安市

142

6.62

2.50

達州市

161

6.91

2.50

巴中市

116

5.84

2.00

雅安市

27

3.28

1.50

眉山市

120

4.27

2.00

資陽市

151

7.06

3.50

阿壩州

8

1.53

0.30

甘孜州

8

1.13

0.30

涼山州

42

2.6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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