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9年高中招生政策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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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巴中召開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新聞發布會。會議詳細介紹了今年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等,并現場解答了媒體記者提出的一些問題。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由市教育體育局統籌,依據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嚴格按國家規定班額和學校辦學條件確定。今年全市共下達普職高招生計劃3.5萬人,這個計劃能滿足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需求,同時預留了500人左右的返鄉農民工子女就讀高中需求,容納率達到100%。
省級示范高中和部分優質市級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的53%按比例均衡定向分配到服務區內生源學校,最高可降低10分錄取。市級以上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比例不低于4%,最高可降低60分錄取。
全市共分為4個招生區域,市直屬、巴州區、恩陽區和經開區總體為一個區域,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各為一個區域。
市直屬公辦普通高中主體面向市直屬、巴州區、恩陽區和經開區招生,另各單列計劃150人面向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招生。巴州區、恩陽區內公辦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屬、巴州區、恩陽區和經開區招生。南江縣、通江縣、平昌縣內公辦普通高中面向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不限區域。
普通高中招生分為公辦學校招生和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完全實行自主招生,公辦學校分為自主招生和志愿錄取招生,下面小編分別進行解讀。
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完全實行自主招生,5月下旬起,民辦學校可開展學生意向登記和預錄新生工作;考生也可參加民辦學校中考后組織的自主招生考試,與民辦學校實行雙向選擇并填報簽訂自主招生錄取卡、交納相應費用后就完成了預錄取。
6月28日前,民辦學校將預錄新生名冊、繳費發票、就讀協議等資料交由區縣教科體局審核后報送市教育體育局,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待公辦學校錄取結束后自行補錄,補錄結果報市教育體育局備案。自愿到民辦學校就讀的考生不再填報升學志愿。
公辦學校自主招生
為進一步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部分優質普通高中探索實行部分指標自主招生,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資格和計劃,自主招生的學校將其招生方案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方可實施,同時向社會公開,廣泛宣傳,接受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全市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6月18日進行,考生可自由選擇參加,達到預錄取條件的考生和監護人可簽字確認《巴中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自主招生志愿卡》,并上交錄取學校匯總后報市教育體育局正式錄取。預取錄學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該校普高錄取線,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納入補錄。公辦學校藝體特長招生專業測試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不再由學校自主招收。
公辦學校志愿錄取招生
一是志愿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4日上午9點至6月26日24點(5月15日—23日可進行網上志愿模擬填報演練)。考生以身份證號為用戶名登陸巴中市招生考試網按招生學校、招生范圍、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填報普通高中升學志愿。其志愿批次見填報系統。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由學校和考生實行雙向選擇,不填報志愿。職業高中實行注冊制入學,其志愿填報不受限制。
1、注意時間節點
中考成績公布時間為6月23日下午3點,成績查詢網址為巴中教育招生考試網或搜索并關注微信公眾號(巴中教育體育)查詢;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4日上午9:00至26日24:00;藝體特長生報名時間為5月25日至30日,考試時間為6月19日至20日;公辦學校自主招生考試時間為6月18日。新生報到注冊時間為7月10日前,補錄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小編特別提醒:異地參加中考就讀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在8月20日前持學生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中考成績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登記,依據中考成績按比例折合后,統一調配到相對應有空額的普通高中學校入學,今年我們在普通高中補錄志愿填報截止前登記的納入補錄一并錄取,進一步增加學生的入學機會。
平行志愿的錄取方式是“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也就是說錄取的先后順序是依據中考分數來排序的,分數排位越靠前,越優先享有選擇權利,以市區為例,考生可以填報5個平行志愿,這5個平行志愿依然分為第一至第五志愿,按分數排位輪到該位考生錄取的時候,首先錄取該考生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已錄取滿額,繼續錄取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依此類推,哪一個志愿只要有空額,就自動形成錄取結果。
提醒考生平行志愿千萬不要填報成一所學校,因為同一所學校一旦某一個志愿條件不符合,那就都不會符合,填報多了只能是浪費志愿。考生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第一至第五個志愿依次按自己最向往的學校來填報,這樣可以更大限度的保障考生的錄取率。同時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陸密碼,與家長充分醞釀,科學填報,志愿信息一經最終填報確認,網絡系統鎖定后,將不允許作任何修改。
3、嚴格履行志愿所有考生和家長必須遵守招生規則,必須尊重志愿、履行志愿,自主招生過程中要確保參與預錄取的唯一性,凡參與多所學校預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通過志愿填報且被正式錄取或自行到民辦學校簽訂了入學協議并繳費的,一律不得更改錄取結果,其學籍只能注冊到錄取學校。